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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如果這種資料是由另外一個人給你,好比說一個通靈者,那麼那個人也會揀選那些對你現在很合理「前世」的傾向,而--常是無識意地--很精確地順著你的信念去組織它們。當然,這個可能不太明顯。如果一個人相信他基本上是沒價值的,他會憶起或人家會給他把那概念合理化的那幾次生命。如果他認為現在必須為他的罪補償,那麼,那個信念將吸引會加強它的那些世的記憶;這將是非常有組織的回憶,而遺下所有不適合的東西。」(賽斯書~個人實相的本質)

 

關於所謂的「輪迴轉世」與「因果業報」這樣的主題,好像很常被運用在我們各類的戲劇架構中。當某個人想要探討這一世為何會與另一個人有很深的緣份或糾葛時,就會有個熟稔通靈之術的人,去把雙方的「前世」資料給調出來,然後告知原來在上一世,有一方做了傷害甚至是殺害對方的事,所以這一世必須要來償還這筆債;亦或是前世一方曾幫助過另一方,於是受到恩惠的人決心要在這世來報答,這樣的解釋讓許多在這一世看來無解的關係,有了一個看似合理的解答。

 

這種解釋也適用於一個人陷入了困境,想要看看是否有所謂的「冤親債主」來討債,才會讓自己諸事不順、窮困潦倒或衰運纏身,而此時若通靈所得之資料,正是他上輩子曾犯過錯與傷過人的事跡,那可就更能讓這個人認為自己果然有罪,所以現在才會得到了懲罰,或是必須以此生的破敗與不幸,來補償前世曾造成的傷害,如此一來,這個人會被這命定的處罰給牢牢困住,更不可能會想要振作了。

 

不過賽斯在此點出這種前世回溯的窠臼與盲點,也就是通常當一個人在自我價值低落時,才會想要借助這種資料,然而一個人輪迴轉世何止一次,為什麼當人在低潮時調得的前世資料,都是自己不對、不好、不堪、不應該或犯錯的那一世呢?難道那麼多次的轉世生活中,這個人都沒有好好的生活過?也沒有任何一世曾幫助過他人,或做過什麼對他人有益的事嗎?如果只有冤親債主會來討債的話,那麼那些曾受過他恩惠之人,為什麼不來報恩呢?在這樣的信念系統及邏輯思維底下,這個世界成了冤冤相報、互相來討債、來報復的痛苦世界,似乎不合理吧!

 

所以,賽斯在此提醒我們,這只不過是一種有組織的回憶,亦即當我們專注在什麼事情上,就只會讓此信念吸引來更多這類的事件,就連前世的記憶也是如此,這是非常偏差又狹隘的觀念,不但對於我們改變現況一事沒有任何幫助,反而更加強化了對自我價值的懷疑、貶損與否定。要相信,沒有人生生世世都是惡人、壞人或無用之人,每一世都有靈魂獨特的目標與功課,生命的輪轉不是用來懲罰的,更多的是體驗、創造、學習與成長,這才是我們該有的轉世觀念。(2021.01.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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