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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樁事情或是一樣東西於時、空中存在的久暫,完全憑它們所由生的念頭或情感的強度來決定。在空間裡,曇花一現的東西或事情在「時間」裡卻可能會經久不散。只要這些事物繼續存留在你心中,它的實相也就不會消滅。」(賽斯書~個人實相的本質)

 

「記憶」是人類大腦一項非常了不起的功能,對於過往曾發生過的事件,曾體會過的經驗,曾去遊覽過的地方,或是曾與之有過互動的人,雖然都已是「過去」的事情了,但是拜記憶這項功能之所賜,對於當時的場景、人物、情境,或是誰說了什麼話,做了什麼舉動,只要隨時一回想到或是一討論到,不論是多久以前的事,也都還能在腦海中浮現出和此事相關的景象和畫面。

 

可是每天每天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實在是太多又太雜了,大腦就算再怎麼厲害,也不可能記住所有過往的點點滴滴,於是乎,我們透過對此一事件情感的強度,以及對這人、事、物的看法和感受的強烈與否,來決定它們在大腦記憶庫中的鮮明程度,即便只是有過短暫的情緣,或是事件經歷過的時間並不常,甚至可能只是一次簡短的對話,一個深情的眼神,或是一個不經意的肢體碰觸,也都可能成為對某個人而言刻骨銘心的記憶。

 

像是朱自清的「背影」一文,就把父親的身影描寫成了感人的「時間事件」,不論時間過去了多久,只要當朱自清深深思念其父時,一個老父親手抱橘子努力爬上爬下的身影,就始終在那個父子離別的火車月台邊。而我們每個人也是如此,那些對我們的生命而言,有著重大意義或感受的事件,或是讓自己有著非常深刻情緒波動的情節,只要一直留存在自己心間,那麼這件事就始於存在於「時間」的實相之中不曾消逝。

 

只不過對許多人而言,固然會擁有讓人開心的記憶,但是更多時候,我們是把念頭或情感,放在那些讓我們傷心、難過、痛苦、恐懼、憤怒、驚嚇、沮喪或絕望的事件上,並不斷地賦予這些過往的事件強大的影響力,讓這些事件可以一而再地在自己的腦海中重複播放,甚至以持續擴大的情感強度來加注在這些記憶上,讓一個早就應該已經過去的事情,總是栩栩如生的活在個人的「時間事件」中,就好像一場早已過時且該落幕的電影,卻因為主角個人的執著與堅持而一再播出,也讓自己一直深陷在這令人不悅的劇情中,卻未曾自此痛苦的記憶中有所覺察或是有所體悟,如此一來,這個「時間事件」便成了一個自我折磨的最佳武器,而親手打造這座記憶牢籠還不願離開的,就是當事人自己。(2018.08.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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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ellight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