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內疚.jpg

「我曾相當頻繁地提及恩寵的狀態,它是你們感覺幸福感與成就感的原因,也是你們存在的一個條件。常常好像是良心告訴你,你已經「失去了恩寵」,有一些內在的、神秘的、喜悅的支持感,不再護持你了。不幸的是,如你所認為的良心,是一個不值得信賴的嚮導,透過父母、老師與神職人員的口對你說話--也許都是很久以前說的,而每一個人對你或對全人類所謂的是與非,都有他們自己的意念。」(賽斯書~個人實相的本質)

 

賽斯曾經提到過,所謂的「恩寵感」是所有存在的基本要件,在其中所有的生長都是不費力且喜悅的,每個人的身體從出生時即自然、輕易地生長,沒有預期會有任何的阻力,反而把奇蹟似的開展視為理所當然,並且以偉大、優雅、有創造力的那種攻擊性的放任態度,去運用手上擁有的一切資源,因此人人天生便處在一種恩寵的狀態中,甚至到死亡的那一刻來臨時,恩寵也是如影隨形的存在著。

 

動物們無意識地活在恩寵的狀態中,而人類則因為被賦予了意識心,產生了與其他物種分離的感受,因此當人、我有別,且有意識的侵犯到他人時,便會因為內在不舒服、不自在的內疚感,而覺得自己原本喜悅幸福的感受不見了,這種自然的罪惡感,便是提醒人類尊重一切有情眾生的一道天然的防線,越過這條底線會讓人失去恩寵感,所以為了維持自己的平和與幸福,就會謹守份際不侵犯他人。

 

只是人類的自由意識被過度的強調,而讓我們除了自然的罪惡感之外,因著所謂的「良心」在起作用,而自行發明了許許多多人工的罪惡感,那些從小到大被給予的教條與框架,透過父母、老師、權威人士、意見領袖或宗教規範等,我們被教導了各式各樣的是與非、對與錯、好與壞、應該與不應該的規矩,而且這些觀念經常因人、因地、因事、因時而異,可是卻深深地根植於一個人的心中,不但成了「良心」檢驗的標準,更成了自我規定、自我要求、自我批判、自我譴責或自我定罪的重要依據,許多人也因為這種人工罪惡感的作祟而痛苦不堪。

 

有些人認為應該要事事順從父母的安排才叫做孝順,於是放棄了自己的興趣與理想,無奈地從事了父母認為穩定或有出息的工作;有些人認為維持在婚姻關係中,才是一個稱職的父母,於是對於另一半的暴力相向選擇忍氣吞聲;有些人認為無條件地完成上級指派的工作,才算得上是一個優秀的好員工,因此即使覺得任務不合理也設法使命必達;這些人生中的困境多半來自自我的良心不安,所以即便沒有侵犯任何人,卻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、心力交瘁,勉強為之的結果仍喚不回絲毫的幸福感與恩寵感,那麼如此的固執與堅持又是何苦來哉!(2020.07.31)

arrow
arrow

    Angellight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