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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的經驗與體會,是你透過了你對自己,以及對實相本質的信念而由自己創造出來的。想要了解這一點,你可以換一個方式,從了解「你的經驗就是根據你自己的期盼而被造出來的」這個事實去著手。」(賽斯書~個人實相的本質)

當一件事情發生的時候,我們會有與之相對應的心情,所以通常我們會認為自己是「被動」的一方,隨著事情的發展或起伏而有不同的情緒反應,然而不可諱言的是,同樣的一件事情、一句話或一個行為,讓不同的人來面對與解讀,幾乎都會有不同的反應,此外,即便是同一個人,在不同的年紀、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身份、不同的角色,或是有不同的人在場時,會有的反應也未必是一模一樣的。

 

所以每一次的經驗與體會,每一次的行為與反應,都是一個人獨特的創造與感受,事件本身原本是中立的、客觀的,也是相對的,而會影響當事人的決定因素,是來自我們對這個世界、對這個社會、對這個環境、對這個團體,以及對這個關係所抱持的觀念和想法,也就是我們深信不疑的念頭,在無形中形成我們對事件發展的期待,而因著對此期待的強度,終至將此一事件吸引到我們的生命中來,我們再隨之對符合我們期待之事,給予合宜的情緒反應,並順理成章的認為是事情決定了心情,卻不曾想過其實是心情決定了事情。

 

舉例而言,一個相信自己是個很倒楣的人,或總是害怕有什麼不幸的事會降臨在自己身上的人,雖然表面上的想法是祈禱自己能夠避開這些惱人的衰人衰事,可骨子裡卻對自己能否真的「幸運」一事,沒有那麼大的把握,甚至認為無論如何,生命中都會有不可知的壞事發生的機率,因為人生實在是太無常了,而自己對於這些衰事的發生也是無能為力的,這就是他對人生最堅定不疑的信念,於是乎,這個信念在不知不覺中,形成了一個強大的磁鐵,負責把他所相信的,也在無意識中期待的事物,帶到他的生命中來。

 

說穿了,這便是吸引力法則的運作方式,可是大部份的人並沒有覺知到這一點,而總是責怪外在的人、事、物讓自己不幸福、不開心、不痛快,也因為外在環境改變了自己就能好過一點,所以總以為身邊的豬隊友能自動走開就會順利,總以為讓老公外遇的小三從此消失就會幸福,總以為態度強勢又要求無理的老師能轉到別班就會自由,或總以為什麼事都看不順眼的婆婆從此再也不往來就會開心,可是,如果不改變自己的信念與看法,自己看世界的眼光沒有轉換,那麼就是永遠在期待你所認知的悲慘世界,而所有的經驗與體會,也都會在這樣的期盼下,被賦予相對應的意義,形成一個擺脫不掉的惡性循環。(2018.08.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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